2015年度东北大学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简章
一、 招生类别及奖学金期限
| 学生类别 | 专业学习年限 | 汉语补习年限 | 奖学金期限 |
| 硕士研究生 | 2-3学年 | 1学年 | 2-4学年 |
| 博士研究生 | 3-4学年 | 1学年 | 3-5学年 |
凡无汉语基础的需先进行1年的汉语补习,成绩合格后方可进入专业学习。申请英语授课者或申请中文授课持有汉语HSK 5级证书,学生来华后直接进入专业学习。奖学金期限为录取时确定的学习年限,原则上不予延长。
二、申请途径和申请时间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东北大学留学生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三、申请人资格
1、申请人须为非中国籍公民,身体健康;
2、申请人的学历和年龄要求:
来华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来华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奖学金内容和标准
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站
中文版:
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detail.aspx?cid=93&id=2058
英文版:
http://www.csc.edu.cn/Laihua/scholarshipdetailen.aspx?cid=97&id=2070
五、招生专业
六、申请材料提供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和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均为一式两份):
1、《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用中文或英文填写)
必须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网上填写和提交申请基本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的网址为http://laihua.csc.edu.cn
东北大学的代码是10145。
2、经过公证的最高级教育的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或已就业,需另外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或就业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3、学习成绩单。
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
申请人必须提交用中文或英文书写的来华学习或研究计划,不少于800字。
5、推荐信。
须提交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请提供推荐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6、《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此表格由中国卫生检疫部门统一印制,可在留学基金委网站下载)须用英文填写。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中要求的项目进行检查。缺项、未贴有本人照片或照片上未盖骑缝章、无医师和医院签字盖章的《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无效。鉴于检查结果有效期为6个月,请申请人据此确定本人进行体检的时间。
奖学金生来华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护照、《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和血液检查报告单(原件),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认证。《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不合格者将被要求重新进行体检。拒不接受体检或经体检被查出患有中国法律规定不得入境的疾病者或不适合在东北大学学习的留学生,将被限期离境回国。
无论录取与否,申请人材料均不退还。
通讯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化路3巷11号东北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邮 编:110819
电 话:+86-24-23892157
传 真:+86-24-23891829
电子邮件:lxsh@mail.ne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ie.neu.edu.cn